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07   来源:无   点击数:189  

 

 

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

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将2018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春节:215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7天。211日(星期日)、224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8日(星期日)上班。

四、劳动节:429日至51日放假调休,共3天。428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618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六、中秋节:92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七、国庆节:10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29日(星期六)、930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单位)要妥善安排好政务应急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节日假期祥和平安。

 

 

湖北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7126

 

    抄送:厅领导,厅级干部,派驻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