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水利厅关于组织做好全国水土保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推荐工作的函》(鄂水利函〔2022〕406号)文件精神,经民主推荐、征求组织人事和纪检部门意见、集体研究,决定拟推荐水生态与水土保持研究所为全国水土保持工作先进集体,李璐同志为全国水土保持工作先进个人人选。现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8月1日。
如果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2022年8月2日前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水科院人事科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应提供具体事实和线索。为便于组织调查核实,反映问题的同志请署(报)真实单位和姓名。
联系人:王伯钊 联系电话:027-65390631
人 事 科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