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科院普法宣传——12月4日 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
发布时间:2017-12-04   点击数:2557  

 

为什么把124日作为法制宣传日?

 

2001124日是现行宪法实施日。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体制,保障了社会生活,所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让全体公民先了解宪法。全国法制宣传日在124日,按照党中央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决议的要求,15年来,宪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比较广泛的普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普遍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逐步提高;随着普法教育的深入,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展开,为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都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法制宣传日要以什么方式开展?

 

2001年以来,我国各地、各部门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在每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通过举办座谈会、书画展、网上论坛,印发宣传资料,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制作播出专栏、专版、专题节目等多种形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正逐步成为我国公民熟悉法律、认知法律、维护权益的有效载体,成为展示中国法治建设成就,树立我国良好法治形象的重要窗口。

 

 

 

我国法制宣传历经怎样的过程?

 

1986年至2000年,全国实施了三个五年普法规划,“六五”普法在全国普遍展开。

 

2001124日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法制宣传日。在这一天中,部分民众可进法院参观。

 

 

 

设立法制宣传日具有怎样的意义?

 

对人民群众:宪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比较广泛的普及;法制观念普遍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增强。

 

对领导干部: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逐步提高。

 

对国家、社会:为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都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