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科院抓紧抓实在建项目复工复产安全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6-03-09   来源:综合办   点击数:104  

3月5日至6日,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税东成带领综合办安全生产科人员和有关专家,赴枣阳市、孝昌县、大悟县,开展院属企业承建项目施工现场复工复产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与指导,切实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筑牢项目复工复产安全防线。

检查组先后深入鄂北二期熊河干线、孝昌段监理项目,及大悟县乡镇水厂EPC项目施工现场,采取“现场核查+资料查阅”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复工复产“六个一”措施落实情况、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成效、应急预案编制与审核备案情况,以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现场反馈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时限,要求责任单位立行立改,坚决守住“安全管理不到位不复产、防范措施不落实不复产、隐患问题不清零不复产”的刚性底线,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检查组提出四点明确要求:一是从严把控复工条件,严把开工准入关口。全面落实人员到岗核验、岗前安全培训教育、机械设备检修维保、安全技术交底、专项施工方案审批、隐患全面排查整改等关键环节,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坚决杜绝带“病”复工、仓促开工。二是强化施工现场管控,严守质量安全底线。持续加大现场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旁站监理、日常巡查、随机抽检等制度,重点盯防深基坑、起重吊装等危大工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确保安全管控无死角、无盲区。三是压紧压实安全责任,确保工作落地见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规范执行复工复产各项流程与标准,以严管理、硬约束、实举措,推动安全责任层层传导、落地生根。四是严守纪律规矩底线,筑牢廉洁自律防线。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杜绝项目建设中的不正之风,坚持廉洁从业、规范用权,营造风清气正的项目建设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