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保障单位财务安全
发布时间:2024-04-30   作者:罗雪梅   来源:财务部   点击数:109  

(罗雪梅)2014年4月15日,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强调要精准把握国家安全形势变化所呈现出的新特点与新趋势,坚定秉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努力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安全道路。

今年是总体国家安全观正式提出的第十个年头。在这十年间,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科学引领下,我国的国家安全得到了全方位的强化与巩固,成功经受住了来自政治、经济、意识形态以及自然界等多个领域的风险与挑战的严峻考验,为国家的繁荣昌盛、长治久安提供了坚实可靠的保障。

作为财务人员,要自觉学好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保密法》,增强总体国家安全理念,认真执行财税法规,严守会计职业道德,确保财务信息的客观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推动业财融合信息化管理,加快补齐内控制度建设方面的短板,切实防范经营和财务风险,不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与服务保障能力,积极为我院科研事业安全稳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