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的水利科研院所发展前景思考
发布时间:2015-11-10   点击数:3362  

新常态下的水利科研院所发展前景思考

王煌

 

“新常态”是习总书记对中国经济发展新局面的高度提炼和升华,“新常态”的内涵重在强调效率高、成本低和可持续,是一种稳中求进、换挡提级的状态。在中国经济、社会和政治全面步入新常态的历史机遇和时代背景下,水利科研院所如何创新驱动、破茧成蝶,从而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和提前谋划的问题。结合我院的发展现状,面向新时期的治水需求,我认为未来水利科研院所的发展要着重解决好如下六个方面的问题。

一、践行治水思路新方略,实现单一水利向多元水利转变

习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要求水利科研院所的科研生产在解决某个单一水问题的同时,应更多的将其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思考,实现从单一水利向全方位、大系统、广视角、多学科、跨专业的方向转变。

从我院近年来承接的项目来看,多学科、跨专业的研究需求越来越多,水问题与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紧密,水利与政治、经济、社会、法律、环境、生态等学科的交叉和融合也更加全面和深入。例如,《武汉城市圈水环境友好关键技术研究》涉及水利、环境、生态、水生物等多个学科方向;湖泊作为我省的优势资源和系统问题其综合治理和保护规划的编制也正是“十六字”治水方针的生动体现。

目前,在建立大系统全局意识上还存在着行业壁垒、信息阻塞、机制不畅等,导致低水平的重复劳动多、创新性的攻坚克难少、成果影响力不足等一系列问题。今后我院将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资源的集聚,建立跨行业、跨领域、跨区域的协同创新模式与机制。力争在3-5年的时间内建成以服务于水利科技研发和水利决策咨询的开放性智库平台。

二、破解生态文明新问题,实现传统水利向生态水利转变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要求水利科研院所的科研生产在发挥传统水利作用的同时,应重点研究解决资源节约利用、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实现传统水利向生态水利、和谐水利的转变。

近年来,我院在发展传统的防汛、抗旱、减灾等方面研究的同时,加强了对水环境、水生态、水土保持与河湖治理等方面的研究,开展了诸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对汉江中下游水环境影响与对策研究》、《河湖连通工程水利与水质调度研究》、《湖北省典型湖泊水生态现状调查及评价》、《水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研究》等一系列涉及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态健康等方面的研究课题。

在破解人水和谐的关键技术研究上,目前还存在三缺:一缺生态环境的监测资料,二缺试验数据的有效支撑,三缺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为此,建设具有湖北特色、能够良性运行的试验基地将成为我院未来一段时间内创新驱动的头等大事。

三、勇谋传统行业新担当,引领水利向促进经济发展转变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李克强总理到水利部考察作出的重要指示,要求水利科研院所的科研生产在服务水利、扩大内需、改善民生的同时,应综合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等诸方面需求,实现单纯水利问题向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变。

如何做好水文章,更好地发挥水利在拉动经济发展中的引擎作用,为发展方式的转变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出谋献策,需要我们不断在探索中前行。但可以肯定的是水利科研院所应加强发展战略和应用技术研究,通过战略布局调整和长期规划的编制,提高科技成果对政府决策和政策制定的影响力,在新一轮经济发展的转型升级中凸显作用。

四、突破传统发展新态势,实现事业单位转型升级的转变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意见》,要求水利科研院所的科研生产在继承传统管理方式优点的同时,应高度关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的新形势,实现单纯事业单位管理模式向事业和现代企业制度管理方式的转变。

十八大以来,中央对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善公共服务作出重大部署,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逐步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力度,政府购买服务被赋予了新的历史使命,由此迈入了新的发展阶段。水利科研院所既做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智囊团,又做提供服务的购买者,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大背景下,能否乘势而上在完成现有使命的同时,积极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自身实力和管理方式的转型升级值得我们思考。我院看准政府购买服务这个发展前景,在今年3月,已对下属的湖北惠水服务有限公司的名称及服务内容进行了扩充,业务涵盖了商业服务、水利技术咨询、项目推广应用等领域,可承担各类项目咨询、审查、调研、培训、评估、技术推广等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以通过服务来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但从目前状况来看,由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政策法规不完善,购买服务的领域有待拓宽,监督与评估机制还不完善等客观因素的存在,再加上刚刚起步的我们自身实力偏弱,规模偏小,能力偏低,目前还无法承接大型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相信随着管理模式的创新和不断的探索发展、摸爬滚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实现自身转变的发展壮大,一定能够成为我院经济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

  五、促进分配和成果转化,实现科技人员向中高收入转变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最近在国家科技战略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要求水利科研院所的科研生产在保持既有生产反哺科研的同时,应大胆创新分配机制和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实现科研人员的收入向中高收入群体转变。

多年来科研院所一直是通过生产反哺科研,从科研经费中甚至获得正常的智力收入都有限制,最近总理的讲话要求,以及我省出台了《关于改进加强省级财政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科技项目人力资源支出占项目财政科技经费总投入的比例最高可达30%”、“研发团队实施科技成果转化、转让的收益,其所得不得低于70%,最高可达99%”,为改善科技人员的收入奠定了政策基础。

我院于今年7月修订了《湖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以工作人员实绩和贡献为依据,搞活内部分配,完善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的分配激励机制。通过绩效考核规范全院收入分配秩序,逐步完善分配制度,促进全院科技立院经济协调发展。近年来,我院结合我省水利行业关键性的重大科技问题进行攻关,格外重视高效节水技术、生态修复技术、水质净化技术、面源污染控制技术研究与成果转化,着力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重点学科,解决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过程中的技术难题,实现科研与生产的有效对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步伐。

六、适应严格管理新常态,实现向守纪律、讲规矩的转变

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一系列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水利科研院所的科研生产在克服传统粗放式管理的同时,应加快适应日趋严格的监管态势,努力实现重生产、轻管理向“守纪律、讲规矩”的转变。

过去,作为事业单位及其下属的企业,往往游离于严格管理的边缘,擦边球处理事务时有发生,但是随着日趋严格的监管状态,使得我们必须调整既有的管理思路和方式,在财务管理、人才引进、科研经费支出、项目争取与审查、业务接待等诸多方面都必须严守纪律,必须按照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进行管理,必须适应和遵守这个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