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党支部开展电动自行车“违停违充”整治月活动
发布时间:2024-04-25   作者:周小平   来源:后勤服务部   点击数:175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江苏南京“2·23”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根据《省水利厅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落实电动自行车“违停违充”整治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后勤党支部认真开展了电动自行车“违停违充”整治月活动。

提高认识,压实责任。支部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风险隐患,确保电动车安全防范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坚决杜绝火灾事故和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强化宣教,引导到位。一是在家属区发布并张贴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五个禁止”公告,包括严禁在安全出口停放及充电、严禁私拉乱按电线为电动车充电等行为,将电动自行车安全宣传教育关口前移;二是对职工、居民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风险、防火注意事项宣传教育,引导职工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行为;三是对专职巡查人员和物业人员开展专项业务培训,积极落实“一劝二抱三报警四处罚”措施,提升安保人员电动自行车日常管理能力。

自查自纠,确保实效。一是建立电动自行车管理台账。要求部门党员按楼栋、按部门统计家属区居民和职工电动自行车数量,摸清家底,规范管理;二是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排查。组织专人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区域开展隐患排查,严格排查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以及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行为;三是检查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设施。组织后勤和物业部门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区域消防安全设施进行专项检查,查灭火器数量、使用时限和摆放位置;在停放区域增设消防水带,提高消防应急自救能力;四是支部党员对职工和居民的每一辆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备案、签署责任承诺书和安装出入证,方便后期对电动车的规范管理。

下一步,后勤党支部将把电动自行车“违停违充”整治月活动纳入日常安全管理内容,结合自查结果,提高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监控等环节管控能力,做实做细电动自行车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我院全年安全生产态势稳定向好。